【李著華觀點:死有遺憾】阿拉巴馬州執行法官對罪犯定罪的死刑‧司法覆載權的程序嚴重偏離了法治初衷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這句古詩落在今日,正映照一宗延宕近三十年的死刑案件。 美國阿拉巴馬州執行了對死刑犯傑弗里·李(Jeffery Lee)的死刑,結束了這起圍繞近三十年的法律拉鋸。該名犯人於1998年在當地的當舖搶劫案中,持槍射殺了著名的貓王模仿者吉米·埃利斯及其前妻伊萊恩·湯普森,案件表面上是刑事正義的終點,深層卻是陪審團意志、司法越權與憲法保障彼此衝撞的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