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參選從政的人我們常常有一句嘲諷的話, 那就是 :”當選過關,落選被關”, 這句話證實了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現在就連一向標榜民主法治的美國竟然也發生了這麼可笑的事: 因虛報商業記錄等不法行為而遭法官判決有罪的川普即將入主白宮, 使他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帶著重罪掌權治國的總統, 那是荒謬絕倫的事, 歷史在笑我們, 可是我們有很多人還在沾沾自喜, 美國的民主法治走到這樣的地步, 我只能用”哀莫大於心死”這6個字來形容自己的悲傷!

這次主審法官梅爾肯在判決川普案件時面臨了極其特殊的情況,他必須在維護法治精神與考量國家利益間取得平衡。最終他選擇了一個最”務實”的處理方式, 那就是判處川普”有罪但是無條件釋放”,這意味著雖然定罪成立,但不會有監禁、罰款或緩刑等處罰 , 換句話說, 川普雖然有罪, 但是他不需要像一般升斗小民一樣受罰。

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別指出,這是因為被告即將就任總統的特殊身份,而一般公民若犯同樣罪行,不會獲得如此寬大處理。梅爾肯法官更強調,判決的核心在於12名陪審員一致認定被告34項虛報商業記錄罪名成立,其目的是為了以非法手段影響總統選舉”。這位法官的說詞不就是自打嘴巴嗎!! 既然陪審團員一致認定川普有罪, 而且是以非法手段去影響總統選舉,  他也因此而獲勝, 那不是非法贏得選舉嗎? 梅爾肯法官竟然還容許川普違法執政!而且還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來”非法正義化”, 法官沒有明辯大是大非,主持正義的擔當,司法已死, 法律已經屈服於政治之下, 夫復何言哉!

當然這場官司從一開始就充滿政治角力的色彩。川普一再宣稱這是政治迫害,他在判決時透過視訊連線重申自己完全無罪。然而檢方強調,證據確鑿顯示川普為掩蓋支付成人電影女星”封口費”而偽造商業文件。最高法院也以5比4的表決否決了川普延後判決的請求,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和保守派大法官巴雷特加入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的行列,顯示即便在保守派主導的最高法院,法治精神仍然得以彰顯, 但是啊但是, 我們的這位昏庸的梅爾肯法官, 卻巧立名目, 對重刑罪犯無罪釋放, 並讓他脱身掌管政權, 這已經使得這已經使得美國總統的權力缺乏的法律約束, 必然為未來埋下隱憂勢,使得美國總統權力的制衡機制發生根本性的改變!

川普一再主張一美國總統要具有絕對豁免權的做法當然也鼓勵全球其他強人領袖效仿,他們同樣會以川普的案例聲稱法律不適用於自己, 這種趨勢不僅威脅美國的法治民主,更可能對全球民主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未來各國如何在維護總統施政效能與確保法治精神之間取得平衡才這真是令人憂慮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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