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人的印象裏,國外住宅有別墅跟公寓的不同。然而美國的住宅分類卻不止這兩類,有獨棟別墅(Single Family Home)、聯排別墅(Townhouse)、公寓(Condo/Apartment/Coop Unit)、多戶住宅(Multi-Family Home)等等。
下面我們來一起看看同樣都是公寓,Condo跟Apartment又有什麼區別呢?
1.康斗
康斗(Condo)是美國一種集合式的住宅的名稱,最早出現在加勒比海地區的波多黎各,1960年以後開始在美國本土大規模推廣,現在成為美國住宅開發類型的一個主要的產品。康斗在眾多外國人心目中,“康斗”就是產權所有,而不太集中在建築類型這個定義上。
康斗可以只有一個居住單位,也可以是多個住宅單位的居住建築。一個居住單位,就是一個公寓了,多個住宅單位,就是一個住宅區了。在康斗社區裏面,每個具體的住宅單位是一個家庭擁有的,而社區內部的公共空間,如走道、車路、娛樂休閑設施等等,則是這個社區內所有的住戶共同擁有的。一般來說,康斗分兩個大類型,一個單一家庭擁有自己完整的建築室內生活單元,不擁有任何外部的公共設施,這種康斗因為間隔清晰,公私分明,因此被成為“detached condominiums”,建築內部的住宅單位完全屬一個家庭,但是外部走道、車路、公園、設施、會所、游泳池等等就不是僅僅這個家庭擁有的,而是整個康斗社區的居民共同擁有的。還有一種康斗社區,居民不但擁有住宅內部的所有權,並且也擁有部分的外部的空間,比較講究,好像前面有自己的草地和花園,這種類型的比較多,在美國叫做“地段康斗”(site condominiums)。在美國,這種康斗比例相對比較高級,比較流行。比較適合美國大多數的中產階級的要求。
除了這種住宅型的康斗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非住宅型康斗”(Non-residential condominiums),主要是指那些在住宅開發中用康斗的形式開發的寫字樓、旅店客房、零售商店、或者集團公寓居樓,特別是退休老人公寓,學術宿舍之內。其實,這些康斗的所有權情況和前面的康斗所有權是一樣的,不同的僅僅是康斗的具體使用功能不同而已。不過,如果這些康斗屬非贏利性機構擁有,比如教會、慈善機構、教學機構等等,康斗的地產稅要低得多,甚至是免稅的待遇。這類非住宅性的康斗,如果是商業性的,不斷的轉手往往造成許多複雜的問題。這裏非住宅性的康斗,往往是企業擁有,出租以贏利的。美國法律上稱之為“company share”,或者簡單叫“co-op”。這類企業出租居住單位,作為生意來做,因此要交納地產商之外的營運稅等等商業稅收。
- Condo & Apartment區別在哪裏?
Apartment是公寓的總稱,即不是單獨的一幢樓房,而是一個大樓,內中有幾個至幾百套公寓。
Condo是指一幢大樓中的一套公寓。其區別在于,這幢大樓的產權是這樣的:樓主以每套公寓的公寓主的形式共同擁有大樓。擁有權相關獨立,但屋主要向管理委員會交一定的費用。大樓的水電和其他維修等由大樓管理委員會統一進行。所以condo主要是指公寓的擁有形式了。一般譯成康斗,與condo相對的另一種形式叫co-cop。這樣公寓的屋主以股權的形式共同擁有這大樓,每套公寓按其在整幢大樓中的比例算成股份。這樣的主權遠較condo屋主小,新屋主買入公寓時,其資格還要通過大樓委員會的審查。不像condo主,基本上是想賣給誰就賣給誰。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