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支暴力儼然成為美國當前最危險也最需要解決的當務之急, 日前拜登總統在演講中曾經提到了一個重點–他疾聲呼籲國會要盡快通過”紅旗法”( Red Flag Laws) 以遏止治安的日益敗壞, 拜登的呼籲的確是一劑救治槍支暴力的良藥, 尤其是在當前槍支極度氾濫之際,非常值得國會議員思考與力行。
所謂的”紅旗法”就是一項槍支緊急管制法,警察可以根據法官的命令強制沒收那些可能對其他人構成危險或有自殺傾向的人所持有的槍枝,拒絕遵守該命令者將作為刑事犯罪受到懲罰,但是在規定時間後,槍支將歸還給被扣押者,由於向警方舉發的人往往就是這些持槍者的家人或親友,他們都是與持槍人最接近的人,因為發現持槍者有異常情緒或行為,所以當他們向相關單位舉報後, 執法單位就能夠迅速的沒收持槍人的槍枝, 以防止他們用槍枝犯案, 因此”紅旗法”不失為防範罪惡的良法!
目前全美國除了首都華府外,共有19州制定有紅旗法,只是各州版本不同,因為在紅旗法執行過程中常有一些疏失, 所以遭人抹黑,認為該法侵犯人權自由, 所以帶來了一些法律的爭端, 不過此法因為可在緊急下採取非常手段,具預防犯罪發生之功能,拯救了無辜者生命,所以許多州正積極在制定紅旗法,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現象,如果國會能夠制定通過成為聯邦法律, 必然使得各州能夠盡快落實沒收危險的槍枝。
由於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確保了個人的擁槍權,所以禁槍是違憲的,共和黨當然一直以這個修正案作為護身符,自始至終堅決捍衛個人擁槍自衛權利,頂多在槍枝管制方面附和民主黨, 原因就在於國會議員長久來都受「全國步槍協會」(NRA)政治獻金支持,所以礙於本身利益,他們對槍枝的說法和做法純粹作秀而已。
現在全國槍枝權利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un Rights)已站出來公開反對制定聯邦《紅旗法》,他們認為該法侵犯人權,導致未經正當法律程序就可以沒收人民槍枝,使那些尚未犯法的人就先被沒收槍支處置, 那是相當不合理的事, 事實上他們的說法似是而非, 因持槍人既然有心理與思緒上的問題, 隨時都有可能犯案,紅旗法顯然可以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這當然是可行之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