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高地公園市國慶遊行槍擊事件與德州烏瓦爾德市羅伯小學槍擊事件中的倖存者與受難家屬悲傷的在華府國會大廈遊行,試圖向國會施壓,要求制定攻擊性武器的聯邦禁令, 他們的舉動令人同情認可, 但國會議員諸公聽到了嗎?

碰!碰!碰!碰!碰!碰…………那一聲聲淒厲的槍聲盤旋在我們心頭, 在最近一連串大規模屠殺案中,殘暴兇手所使用的武器都是AR-15半自動突擊步槍, 這是一款威力強大的攻擊武器, 也是美軍在越南戰場上用來對付敵人的武器, 由於以彈匣供彈發射,可切換半自動和全自動射擊模式,殺傷力極強, 還被美國步槍協會稱為「國槍」(America’s rifle), 如今歹徒以「國槍」來射殺國人, 那是多麼殘忍的事!

對於那些主張擁槍的人士所辯解的說詞–槍枝不會殺人, 殺人的是人而不是槍。但是我們可以容許別人使用火力強大的AR-15半自動突擊步槍來大舉殺人嗎? 如果他們手上沒有這種武器,他們又如何能夠立即大規模殺人?

根據槍支暴力檔案,今年發生的 14 起大規模槍擊中,至少有 6 起使用了 AR-15 式半自動步槍, 而且歹徒使用的槍支都是合法獲得, 自 2012 年 7 月科羅拉多州奧羅拉電影院大屠殺以來,有 44% 的大規模槍擊中使用了步槍,Violence Project 的詹姆斯·丹斯利告訴今日美國報,在過去50 年裡, 21% 的屠殺事件使用了步槍, 今年 5 月到 7 月初,連續4樁大屠殺–紐約州水牛城、德州烏瓦爾德、俄克拉荷馬州塔爾薩和伊州高地公園市歹徒使用半自動武器殺死了 40 多人, 由此可證 AR-15半自動突擊步槍殺傷致命力有多大!

由於AR-15半自動步槍在每次扣動扳機發射子彈後立即可以自動推進下一輪發射。步槍的彈匣一般可容納 10 至 30 發子彈,但可以配備專門的彈匣來儲存額外的彈藥, 根據槍支暴力檔案,在使用半自動武器時,一次平均會有 9 人死亡,11 人受傷,遠遠超過使用手槍的致命人數, 而今年為止是發生屠殺案最多最致命的大規模槍擊事件, 槍支毒害生命已超過新冠病毒對人體肆虐。

從以上記錄看來, 所有重大槍擊的共通點就是歹徒都使用了AR-15 式步槍, 由於威力特大, 連警察都懼怕, 這就是為什麼這次羅伯小學命案警察不敢貿然進入教室與持有AR-15式步槍的槍手對抗之主因。

由於有憲法第二修正案的保護, 所以禁槍是不可能的,但是嚴禁AR-15半自動步槍合情合理, 為了美國人民安全,為什麼我們的國會還不立即採取行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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