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買房簽的自然是英文合同,也必然會碰到一些房地產專業名詞。專業名詞已經

夠繞了,經過翻譯的合同也可能會詞不達意,分分鐘能被繞暈。小編為解決大家這一問題,整理了購房合同中必須看懂的3個專業名詞。

1、Earnest money – 定金

定金是買家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需要支付的款項。定金實際上是買家對購房的承諾,來向賣家表達誠意。具體金額是可以雙方協定的,一般為購價的1%到2%。但當房子搶手,買家競爭激烈時,買家也可以通過小幅提高定金(如達到總房價的4-5%)來吸引賣方,增加搶到房概率。一旦報價被接受,定金通常會由賣方經紀或產權公司存管。

注意事項: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中提到的相應條件條款(如貸款是否能獲批等),若買方因為這些條件未達到而放棄購房,賣方必須退還定金;若是因為合同中未提及的其他原因,那定金是不能退還的。

2、Contingency- 附帶條件

Contingency直譯是“偶發或特殊事件”,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指一些附帶條件,如萬一這些情況發生了,買家是否有權中止合同,拿回定金。這些條件可包括房屋評估,房屋檢查和貸款獲批情況。

注意事項:附帶條件在購房合同中非常重要,必須仔細閱讀,他能保護買方在購房中的權利,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當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條款也有時間限制,一旦超過期限,賣方有權終止交易。

3、Possession date –產權交接日期

產權交接日期是投資購房者正式擁有所購房產的日期,即買家可搬入房屋的日期。 有時買方在過戶日即可入住,但有時雙方同意在過戶日後,仍需等待數日或數周才能入住。最常見的等待時間為30到45天。

注意事項:產權交接日期是可同賣家協商的,且會影響購房者報價合同的競爭力。 比方說,如果賣家需要額外幾個月才能找到新的居住地點,則提供過戶日後60天的產權交接日期可能會使報價更具吸引力。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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