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唯有死神和賦稅不可避免。雖然有很多名目繁多的稅,但美國同樣有名目繁多的省稅避稅的法規,而且相互牽連交叉,普通人不容易搞懂。我們要說說關於房產出售和轉讓如何省稅。

假如你在美國擁有一套房產,或者預備在美國購置一套房產,那麼你應該需要知道,假如這套房產即將出售,賣房賺的錢如何報稅?或者房產如何轉讓贈與子女?如何交稅?

保留房屋整修的收據以增加賣房成本

相比買房而言,賣房所要考慮的稅務要顯得更加複雜。想要在賣房時達到最大省稅的目的,大家需要注重一些細節。比如說像房屋翻新改建費用的收據要和購房合同放在一起長期保留,雖然不能直接抵稅,但是改建翻新的費用可以在賣房時當作房屋成本,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了賣房需要繳稅的淨利潤,達到省稅的目的。

兩種免稅方法要善加利用

除了增加房屋成本之外,賣房想要合法省稅,還可以採取以下的兩種方法。

1.使用同類資產置換條款

假如你有一套房產(用於出租),將它出售後賺到錢在180天內投入到購買另一套房產,那出售前一套房的利潤是不用交稅的。也就是說,一個人用賣房的錢短時間內又買了一套新房的話,不管賺了多少,都不需要擔心交稅的問題。

2.自住房免稅條款

如果要出售的房屋在過去5年中有兩年是自住,那麼賣房所得,個人有25萬免稅額,夫妻合報有50萬的免稅額。

舉個例子,我有一套自住房,在賣之前只住了一年,可以享受自住房免稅額麼?

可以。

沒有住滿兩年就不得不賣房的話,還是能按比例享受這個免稅條款福利的。比如:如果您換了一份工作,或者您的工作單位搬到了另外一個城市不得不賣房搬家。這種情形下,如果住了一年,夫妻就只能享受50萬的一半25萬,如果住了一年半,那就能享受75%,也就是37.5萬免稅額度。

房產贈與子女,繳稅大不同

華人的不動產通常會在生前或者去世後轉贈給子女。這兩種方式的贈與,稅務上也會略有不同,分別會涉及到贈予稅和遺產稅。贈予稅是贈予人在世的時候向其他人贈送自己資產要申報的稅;遺產稅是納稅人過世以後資產向繼承人轉移時要繳納的稅。

美國贈予稅和遺產稅都共同享有500萬的免稅額度,也就是說當個人贈予資產價值少於500萬美元時,無論是在世的時候贈送,還是過世以後通過繼承的方式轉移給家人,這個資產轉移本身都是不需要繳稅的。但要注意的是,子女賣房的時候,就大不一樣了。美國稅法規定,如果是生前贈予房產的話,受贈人稅法意義上的“成本”是父母買房時的價格。如果贈與人已經去世,房產的成本以贈與人去世時的價值為准。

舉個例子

一套房子父母是10萬美元買的,送給孩子以後,孩子的房產成本也是10萬。如果房子是過世後由子女繼承,孩子持有房產的成本是原來持有人過世那一天房產的市場價值。同樣用剛才的例子,假設過世的時候房子的價值是45萬,那在孩子手裡這個房子的成本就是45萬而非10萬。因為成本變高,賣房時的淨利潤就會變得更少,稅也就交的少。因此用遺產方式將房產傳給子女,子女賣房時,稅務較有利。

以上計稅是以美國人為設定,但如果房產的持有人是外國人身份,每年每人可贈與1.4萬美元免稅,在美國的遺產繼承只有6萬美元免稅額。簡單說,如果是外國人身份,房產贈與和繼承,要比美國人交高得多的稅。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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