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唐納德·莫洛伊(Donald Molloy) 發出一項禁令,指出蒙大拿州Montana政府對短視頻TikTok的禁令侵犯了用戶的言論自由權利,這一裁決對數字時代的言論自由和政府權力範圍的界定具有重大意義, 顯示出美國人民言論自由戰勝了政府權力。
蒙州共和黨籍州長今年五月一馬當先,搶在全美各州之前簽署了一項受人矚目的法案,明訂從明年1月開始禁止TikTok在全州內使用。根據這項法律,違規者將面臨每天高達1萬美元的罰款,包括提供TikTok社交媒體的應用商店在內。
由於蒙州這項法律的出台正值許多美國官員表達了對使用TikTok之擔憂,認為中國政府可能通過TikTok後台蒐集美國民眾數據與國家機密以暗中協助中國進行間諜活動之際, 然而迄今尚未有任何證據顯示任何不當行為, 而蒙州這州長竟率先開禁, 雖然他宣示了對美國的效忠,但卻背叛了人民使用社群媒體的自由, 限制人民對不同意見和文化的接觸,更是削弱網絡自由,對互聯網產業帶來負面影響, 這是一種過度的干涉和限制言論自由的行為,那就是對憲法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的侵犯!
莫洛伊法官在這次的裁決書中說, 蒙州對每月有1.5億人在美國使用TikTok,其中包括超過38萬蒙大拿州居民使用的禁令「超越了州的權力範圍,侵犯了用戶的憲法權利」, 可謂言簡意賅,所以這一裁決對於TikTok這家在其迅速增長過程中不斷受到批評和潛在監管威脅的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勝利。
TikTok與斗音是一對出生於中國的雙胞胎兄弟,該程式已成為全球數億用戶的社交媒體平台, 而最重要的是, 那是中國民間企業,而非國營, 為確保本身之營運不受中國政府控制, TikTok已把營運中心遷到新加坡, 執行主管也改任外籍人士出任, 但是美國依然不信任, 還把人家的主管強召來國會”烤問鞭刑”, 真是情何以堪啊!
從這起訴訟也讓我們思考一個嚴肅的問題:在數据時代,政府如何平衡國家安全與公民的基本權利?
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是美國憲法中最為核心的原則。這一次的裁決顯示即使在國家安全的名義下,也不能隨意限制表達和商業活動。這是對言論自由和經濟權利的重要支持,反映了民主社會對於自由和個人權利的尊重。
此外,法官的裁決也對整個社交媒體行業發出了一個信號,即政府可能會對社交媒體平台的運作進行更嚴格的監管。這可能促使這些平台加強對用戶數據的保護,同時也可能影響它們在美國的業務模式和策略。
這一裁決也引起了對於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主權的討論。在全球化的今天,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決策可能對全球範圍內的企業和用戶產生影響。這要求國家在制定法律時不僅要考慮到國內的情況,也要考慮到其在全球範圍內的影響,隨著AI人工智慧科技的發展和數據的增長,這樣的挑戰和爭議將會變得更加常見和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