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一份報告,美國人有著12.35萬億美元的住房債務,這一龐大數字佔據了全國所有消費者債務的72.4%。但由於還款年限長達數十年,不幸的是,許多房主在獲得房屋產權前就去世了。那麼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房貸不會因為房主的去世後而消失,會被納入房主的遺產。如果房貸有聯合簽署人(co-signer),那麼活著的借款人需要繼續還款,這是唯一需要繼續還房貸的情況。如果沒有人繼續償還房貸,那麼債權人將簡單地對房屋進行查封。

然而,如果指定了一位繼承人,而這位繼承人既不出售房屋也不繼續付款,房貸服務提供者仍然可以啟動所有權轉讓程式,但這種查封可能會嚴重損害不支付的繼承人的信用。

當房主有不止一位元繼承人時,情況就有些複雜。第一種情況是所有繼承人都希望承擔抵押貸款,那麼他們將成為共同借款人並繼續支付貸款。如果所有繼承人都希望出售房產,他們可以用賣房的錢來抵押貸款。

第二種情況是繼承人意見不一。如果只有一人想保留房產,那麼他或她可以“買斷”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如果繼承人無法達成共識,法院可能會要求出售房產,然後用賣房的錢來抵押貸款。

如果房主沒有遺囑或信託時,法庭會指定一個遺產執行人,通常是一個近親,來分配其財產和債務。遺產執行人可能會用房主留下的錢或者其它資產來支付房貸,直到房子賣掉或者繼承人的問題解決為止。

如果一對夫婦一起貸款購房,也被稱為“全權共有”(tenancy by the entirety),那麼如果其中一位配偶去世,另一位生存的配偶會自動繼承房產,並必須繼續支付貸款以保留房屋。

但是,如果配偶沒有被列在貸款檔中,那麼為了讓其保留房屋,必須進行所有權的轉讓手續。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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