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一個非人道之裁決,允許德州政府逮捕和驅逐那些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這一裁決對美墨邊境造成深遠影響,不僅加深美國的分裂, 更重創了”有容乃大”的美國立國精神, 所以並非”真善美”的裁決,讓許多人感到意外、失望和憤怒!

在最高法院的九位法官做出”官意”裁決後, 立即引發了廣大”民意”的反彈, 就連將要負責執行任務的一些德州警長對如何或是何時、在那裡逮捕非法移民持謹慎態度, 他們儘管準備好執行這項法律,但他們仍需要“合理的理由”來進行逮捕,這反映出執法官員必須謹慎行事,以避免無理的執法行為, 而且更有地方官員持有南轅北轍的見解, 如艾爾巴索郡郡長強調,移民執法應是聯邦政府的責任,而非地方政府的職權,這一觀點與拜登政府的立場相呼應,反映了對於州政府過度介入移民執法可能導致的負面後果的擔憂,包括基於種族的偏見和家庭分離, 如今最高法院卻又給了德州州政府一把尚方宝劍。

最高法院的裁決妨礙了美國的外交關係和條約義務,這凸顯了這項可能對美國在全球範圍內的立場和關係造成的潛在影響,可能導致美國內部對移民政策更加分裂的法律觀。

移民問題需要全面、人道和效率的解決方案,這包括提供合法移民途徑、保護那些逃離迫害和貧困的人,以及確保邊境安全的同時也尊重人權。最高法院的這一項裁決對美國民主價值觀的影響甚巨,美國一直以來被視為機會之地,一個基於法治、自由和對追求更好生活機會者開放的國家, 所以裁決的後果挑戰了這些核心價值,引發了關於美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身份的深刻反思。這包括提供給予保護的機會、確保家庭團聚,以及提供公正的審理過程。

政策制定者應當尋求創造一個既保障國家安全,又不遺忘對人類基本權利的尊重的移民制度。它觸及了移民政策、聯邦主義以及美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的根本價值觀的核心問題。面對全球移民問題的挑戰,需要的是更加全面、包容和人道的答案,而不僅僅是更嚴格的邊境控制。對移民的態度和政策不僅反映了對外來者的看法,也體現了一個國家對自己價值觀和原則的認同。在處理移民問題時展現出的人性、公正和同情,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

移民的問題在美國越來越嚴重,也正因此,現在美國已出現了兩個不同涵義的英文單詞: Migrant 與Immigrant, 兩字之不同在於前者Migrant是因為避免原住國的戰爭、災難或貧困而逃到美國以暫時庇護以尋找更好的工作或生活條件,那只是短暫的求生方式,因此他們採取的方式和手段往往是非法和違法的,而Immigrant則是透過合法途徑申請核可,遠離他們生長的國家來到美國永久的居留,所以手段是正當的。

美國之所以會出現大批移民潮,無論是Migrant 或是Immigrant,主因是這裡是一個民族大熔爐的國家,而且民主、自由與法治的大環境容易讓人有出頭的機會, 這也是美國足以為傲的地方,所以不應該以任何理由排斥和抵制移民的到來,解決當前非法移民的困境, 除了聯邦政府應該提供額外的資金给各州政府對於已抵達的非法者的提供食物和生活必須品外,國會更應盡快制定一個全面的、長期的移民系統,以解決這個問題涉及的所有國家安全、勞動力和人道主義的複雜問題,但是現在最高法院的裁決卻把一切問題變得更加複雜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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