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持有美國物業的優勢
如若您正在考慮申請諸如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協會(FHA)這種低首付貸款,那麼您必須以個人名義進行購房。此類低首付貸款能更大程度地運用財務杠杆提升投資回報率,在房地產市場迅速增長的時刻,有助於提升資金運營效益。這將能夠有效加快財富積累(請務必注意,FHA這類貸款對於用途/自住年限等方面有著嚴格的限制,若您購買物業是出於投資目的,該類貸款並不適用)。
居民貸款的利率普遍偏低,然而,若您採用有限責任公司(LLC)來購買投資性房產,貸款利率將會高於以個人名義申請時的利率。
若房產歸個人所有,若在出售房產前的五年內,有兩年的時間是用於自住,那麼在出售房產的時候,您將有機會獲得資本利得稅的扣除優惠。個人可享高達25萬美元,若您是已婚人士,則有機會享受高達50萬美元的資本利得稅豁免。
相比之下,若採用LLC持房,則無法享有此項優惠(但是,LLC可以進行1031交換,也可以通過延遲納稅的策略間接地實現稅收規避)。
若房產位於公司名下,租賃所得的現金流將全部歸屬於公司,不能隨意轉入個人帳戶,否則LLC的資產保護功能將受損,失去保護私產的作用,使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財產保護網路失靈。
另一方面,若租房戶位於個人名下,則可以通過住房淨值信用額度(HELOC)和現金貸款重組(cash-out refi)來進行資產整合。
以個人名義購買房產的手續較為簡便,無需額外支付設立公司及運作公司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同時報稅也更為簡便。
總的來說,無論您是以自住為目的還是投資為方向,選擇個人持有房產都會更符合您的需求。最後,我還要補充一點,建議房產投資者應綜合考慮房產用途(自住或投資)以及家庭資產狀況,經過權衡利弊,最終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房產持有方式。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