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房產證是一個叫做Deed的檔,也就是地契這裡面會有非常詳細的交易資訊和記錄,但是如果出現土地時間太久,一些記錄就會找不到,在轉讓房屋的產權就會出現幾種不同的地契類型,分享3種常見的Deed類型!

  1. Grant Deed(轉讓契據)

Grant Deed是一種用於房產買賣交易的法律檔,用於將房產的所有權從賣方轉移到買方。它被視為加州房產交易中最常見的所有權轉移方式之一。Grant Deed確保了房產買賣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並提供了一種保護房產買家權益的機制。這種方式尤其在加州是最常見的一種!

Grant Deed通常包含以下資訊:

1、買賣方雙方資訊:姓名、地址等。

2、房產描述:詳細描述了要轉移的房產的資訊,包括位址描述,地塊號碼等。

3、所有權保證:賣方通過Grant Deed確認自己有權將房產的所有權轉讓給買方,並保證自己沒有將房產賣給其他人或產生任何債務。

4、簽署和日期:賣方和買方必須在Grant Deed上簽字,並詳細的寫上簽署日期。

Grant Deed的作用以及重要性:

1、所有權轉移:通過Grant Deed,賣方將房產的所有權合法地轉移到買方名下。

2、法律保障:Grant Deed為房產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確保買賣雙方的權益得到保護。

3、產權保險:在房產交易中,買方通常會購買產權保險(title insurance),以保護自己的權益。Grant Deed作為產權保險公司認可的權威檔,確保買家在交易完成後擁有清晰的房產產權。

  1. 擔保契據(Warranty Deed)

擔保契據是一種最完善的地契轉讓書,通常用於一般的地產買賣。該地產轉讓人證明自己擁有該地產的全部所有權,並永遠保證擁有該地產的權力。一但有人控告,或對不動產產權有所質疑,不論控告人對產權的質疑是源於多久以前,也不論這種瑕疵是轉讓人自己或以前主人之行為造成,轉讓人都會為他的產權作辦護,並彌補產權上的任何暇疵,以保證買方的產權不受其影響。

擔保契據意味著在過戶時,賣家保證:

a)賣家對該地產擁有明確的、無擔保的合法所有權;

b)地產之前的所有業主都擁有明確的、無擔保的合法所有權,即生成了一條完整的“地產交易鏈”(chain of ownership);

c)賣家承諾該地產不存在任何滯留權或者債權人的債券問題,如果存在,將由賣家對買家進行賠償或負責。

一般擔保契據是最常見的契據種類之一,因為買家通常希望獲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保護,以確保自己對購買的房產擁有明確的合法所有權。買家通常會要求過戶公司(title company)對該地產進行所有權/產權調查(title search)以及購買產權保險(title insurance)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以及有效應對產權缺陷等突發狀況。

因為這種Deed 對賣方實在是太嚴苛了,所以極少使用。

  1. 免責轉讓契據(Quitclaim Deed)

免責轉讓契據是最簡單和快捷的地產轉讓方式,同時也是對買家提供最小限度保護的契據種類。正因如此,免責轉讓契據常被用於信任的親友之間,例如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或者兄弟姐妹之間互相過戶等等。

在免責轉讓契據中,授予人(grantor)對於他/她是否擁有該地產的合法所有權不做任何保證,只承諾將他/她實際擁有的所有權部分轉讓給受讓人(grantee),而這一部分,也有可能根本不存在。因此,選擇這種契據的買賣雙方之間通常存在大量的彼相互信任。轉讓人 (Grantor) 只是放棄他“稱為是他的財產”的不動產所有權,但並不曾擔保自己就是房屋產權真正的所有人,或者100%的持有人,也不會為地產所有權中出現的任何問題作辯護。

當然,受讓人(grantee)還是有權請title公司對該地產進行所有權/產權調查(title search),來驗證賣家聲稱擁有的所有權是否屬實。

舉個例子:

父親可以簽署免責轉讓契據來把自己名下的房產轉讓給兒子,因為父親相信兒子絕不會因為房產的問題將他告上法庭;同樣,兒子也信任父親,即便出現了任何房產所有權相關的問題,父親還是會替他爭取應得的權益。

 

(文章來源:美房吧,meifang8k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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